1、一般准则
(1)选用配光合理的灯具。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用和空间形状承认灯具的配光类型。
(2)选用高效灯具。在满意眩光束缚要求的条件下,对于仅满意视觉功用的照明,宜选用直接型配光灯具和开敞式灯具。
(3)选用便于设备保护、运转费用低的灯具。
(4)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以及粉尘、湿润、振荡和腐蚀等环境的特别场所,应选用满意该环境要求的灯具。
(5)灯具外表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挨近可燃物时,应采纳隔热、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。
(6)照明灯具应具有无缺的光电参数,其各项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的《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》等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(7)灯具外观应与设备场所的环境相和谐。
(8)考虑光源的特点及建筑装修的要求。
(9)
贵州庭院灯厂家与路灯的差异不大,主要是高度,资料厚度及美丽度的差异,路灯的资料更厚些,也更高些,外观上庭院灯更美丽些。
2、室外照明场所
(1)高杆照明应选用轴对称配光灯具,灯具设备高度应大于被照规模半径的1/2。
(2)庭院照明灯具应有用控制其上半球光通量输出。
3、庭院灯现象照明
(1)在满意眩光束缚和配光要求的条件下,泛光照明灯具功率不该小于60。
(2)室外设备的现象照明灯具其防护等级不该低于IP55,埋地灯具其防护等级不该低于IP67,水中运用的灯具其防护等级不该低于IP68。
(3)概括照明宜选用LED灯具或光源为单端荧光灯的灯具。
(4)内透光照明宜选用LED灯具或光源为细管径荧光灯的灯具。